我省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动员会
日期: 2019-10-15 10:04:45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9-10-15 河北省司法厅
【字号: 打印本页

  10月1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制定的督察方案要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专项督察动员会。省司法厅霍建明副厅长、王金水副厅长出席动员会,省直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金水主持。

  此次督察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组织省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工信、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工商联共16个部门,组成7个督察组,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开展专项督察。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督察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加快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的情况,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的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情况,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情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情况等方面开展督察工作。

  督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到民营企业实地走访,与民营企业家、公安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个别谈话,评阅案卷,暗访调查,深入群众和基层执法司法机关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本地区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会议要求,要把搞好督察作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精心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党中央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16021638号-6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