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省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省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省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省司法厅“放管服”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