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以及政府规章立法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答复工作;负责相关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承办相关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承办上述范围内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上述范围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