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全省公证质量检查随机抽取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19-05-29 14:43:00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9-05-29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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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厅定于2019年6月3日—7月5日开展公证质量抽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我厅于5月29日随机抽取了27家公证处,占全省公证处的15.9%,现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公示。

  一、检查对象

  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太行公证处、晋州市公证处;

  承德市:承德市公证处、围场县公证处;

  张家口市:张家口市第二公证处、沽源县公证处;

  秦皇岛市:昌黎县公证处、抚宁公证处;

  唐山市:华忆公证处、滦州市公证处;

  廊坊市:光明公证处、三河市公证处;

  保定市:古城公证处、直隶公证处、高碑店公证处;

  沧州市:狮城公证处、任丘市公证处;

  衡水市:阜城县公证处、枣强县公证处;

  邢台市:守敬公证处、邢台县公证处;

  邯郸市:赵都公证处、诚信公证处、临漳县公证处;

  辛集市:辛集市公证处;

  定州市:定州市公证处。

  二、检查人员

  高春梅  马涛

河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管理处

2019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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