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经河北省司法厅审查,决定准予下列律师执业:
(一)保定市
张 弟 河北信正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瞿晓娜 河北路达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张胜利 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李敬收 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二)承德市
赵世鹏 河北戴志金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张晓光 河北君兴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于海南 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刘 鹏 河北国正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三)沧州市
王宏彦 河北京南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刘安琪 河北宁昌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二、其他事项
(一)保定市
1.变更合伙人:河北宇昊律师事务所
2.注销律师证书: 殷 静 河北亚华律师事务所
杨 楠 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
(二)承德市
1.注销律师证书:王晓强 河北高立君律师事务所
沈 希 河北伸正律师事务所
李 晟 河北山庄律师事务所
付 丽 承德市审计局
(三)沧州市
1.注销律师证书:李亚芳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尹瑞华 沧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春静 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
2.变更执业机构:李建娥 河北瀛恩律师事务所
2019年8月30日
以上执业证书、文书市司法局已发往各市司法局领取证件及文书请联系各市司法局律师处或行政审批局。
附邮政EMS单号:
沧州市司法局:1005337897334
保定市司法局:1005337896034
承德市司法局:1005337866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