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深入推进“三项制度”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生根
日期: 2019-08-29 17:09:23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9-08-29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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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了“三项制度”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规定,2019年5月8日,我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邯郸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9〕29号),《方案》分为六大项工作目标,二十二小项具体要求,明确了完成时限和任务分解。同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指导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定位重点,总体部署。为保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实施,我局印发了《邯郸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共分为4大类,17项工作任务,41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按《任务分解表》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推动我市“三项制度”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月调度例会制度。为全面了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我市建立了月调度会制度,按照方案要求,6月21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推行“三项制度”调度会,对各县(市、区)政府及34个行政执法部门5、6月份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调度,并督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完成情况;7月26日上午,召开全市月调度会,布置了8月份工作任务,要求各执法单位在8月底前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手册》,并将各项制度文本统一辑印成册,形成执法手册。同时,要求各执法部门在7月31日前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部门音像记录统计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报市司法局备案。例会制度的落实为我市全面实施三项制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是全面落实事中公示制度,推行执法部门佩戴执法证。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良好的执法,我市印发了《关于行政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证的通知》,以佩戴行政执法证件的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事中公示制度的落实。明确了佩戴范围、佩戴标准和使用范围,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佩戴执法证件,实现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五是全方位配备执法设备。目前,全市共配备21044台音像记录设备。其中,市本级执法记录仪1589台,手持终端218台,摄像机、照相机564台,视频监控95台,无人机8台,其他音像记录设备40台;各县(市、区)执法记录仪9014台,手持终端3712台,摄像机、照相机3109台,视频监控2975台,无人机62台,其他音像记录设备198台。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的配备保证了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现场执法活动的音像记录需要,提高了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六是强化法核队伍力量,做细做好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

  1.明确审核主体,充实审核力量。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市明确了以市、县两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为主体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其中市本级33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共计3549,法制审核人员共计236人,达到了国家要求的5%配备比例,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形成了“法制审核、大家有责”的良好氛围。

  2.明确审核范围,建立审核清单。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点,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同时严格按照法制审核清单内容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细化审核程序,确定审核要点。市本级33个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了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等事项,规范了法制审核行为。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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