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以督导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有效开展
日期: 2019-08-29 17:09:21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9-08-29 河北省司法厅
【字号: 打印本页

  一是将“三项制度”重点工作归纳八十项,每项占一定分值,总分值按100分计算,形成《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点工作及评分标准》,以文件形式予以下发执行。二是分几个督导组以《评分标准》为依据到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督导考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将每次督导考核得分值情况以通报形式下发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四是年终将阶段性考核所得分值相加汇总,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三项制度”开展情况的依据,计入依法行政考核总成绩。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16021638号-6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