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诉讼证据规则研究”研讨会在石家庄召开
日期: 2019-07-07 11:01:01 来源:
201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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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和河北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2019年年会暨“环境诉讼证据规则研究”研讨会在石家庄召开。

  

  研讨会现场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贾文雅同志、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佑海教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越飞同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何秉群同志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对加强环境诉讼证据规则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法治保障水平提出了希望。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霍建明同志、河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张金龙同志也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法学院和河北省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司法鉴定事务法律专业委员会等有关单位、院校的16名领导、专家,围绕生态环境损害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分别以《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法理分析》《环境资源案件中证据的审查判断》《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诉讼与行政处罚、刑事诉讼证据的关系与适用规则》《环境损害鉴定意见审查规则》等为主题进行了主旨发言和理论研讨。

  此次研讨会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广大律师环境诉讼证据规则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的专业水平,不断增强律师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专业能力,提供了学习交流平台。

  现场参会的还有其他省市业内同仁、我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部分同志和我省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与资源、司法鉴定事务两个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来自我省各地市、省直律所的部分律师,共计260余人。 

 

责任编辑: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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