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到河北就完善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调研
日期: 2019-06-26 10:25:32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9-06-26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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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徐志群副局长带队,到河北就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调研。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潘冬青会见了徐志群一行。潘冬青对徐志群一行到河北调研表示热烈欢迎,对司法部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多年来对河北各项工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潘冬青指出,近年来,司法部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河北开展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有力指导和帮助。河北省司法厅将再接再厉,立足全局,加强谋划,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河北建设,不辜负司法部对河北的殷切期望。

  调研组在河北省司法厅召开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座谈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总体情况、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标准如何确定、行政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是否能直接适用、如何处理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和刑事司法证据标准的差异问题、移送案件时遇到的问题及原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信息平台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运行等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介绍,并对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徐志群副局长指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今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一盘棋”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一是要统一案件移送标准。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和司法机关共同研究制定各自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证据标准和立案标准,统一检验、鉴定等工作程序和方法,通过规范标准正确区分罪与非罪,通过统一程序和方法促进案件移送规范高效。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是否应当移送把握不准的案件,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共同研究讨论,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打击相关犯罪的效率和质量。二是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根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需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办案流程,以及发现、收集、固定证据的途径和方法。三是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要明确建设思路,既要立足长远着眼全局,又要注重务实操作可行,加快建成覆盖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树堂参加座谈。

  同日,调研组还就“无犯罪证明”开具有关问题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并到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友谊派出所进行了实地调研。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罗强参加调研、座谈。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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