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省司法厅召开典型案件及其教训通报会
日期: 2019-06-24 10:57:52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9-06-24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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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坚持把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作为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举措,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6月13日,根据厅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省司法厅召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省直处级干部违纪典型案件及其教训”通报会。同时邀请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董晓萌通报了2017年以来省直机关典型违纪案件及其教训,并做了重要讲话。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7年以来省直机关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贪污贿赂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一人违反多项党的纪律的典型案件。深刻剖析了存在的“四个意识”不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组织纪律严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压力传导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特权思想较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危害严重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强调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发生在身边、发生在省直机关的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开展好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重点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算清“七笔账”:算清“政治账”、算好“经济账”,算好“名誉账”、算好“家庭账”、算好“友谊账”、算好“自由账”、算好“健康账”。

  会后组织了学习讨论,大家纷纷表示典型案例发人深省、自己深受教育,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时刻清醒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坚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对党忠诚、公权为公、修身慎独。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了支部会议,传达典型案例及其教训,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省司法厅要以这次通报会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进一步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坚决肃清周本顺、张越等人恶劣影响,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增强党性。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厅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构建权责明晰、风险明确、防控有效的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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