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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水平

来源: 河北省戒毒管理局 2019-04-19 17:25:04

 

  (一)由严格管理向人性化的灵活管理转变

  从我国的戒毒体系来看,强制隔离戒毒仍是主流模式之一。这种戒毒模式中,戒毒人员是由于违反禁毒法律法规而被强制送往戒毒场所接受治疗和教育的。戒毒初期,他们或者戒毒动机并不强,或者根本就没有戒毒动机。因此,强戒所需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帮助其端正戒毒态度。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引入人性化管理,加强保护戒毒人员的各种权益、更加注重戒毒人员的各种待遇,有效激发戒毒人员自主戒毒的动机,实现由“要我戒毒”向“我要戒毒”转变。

  《禁毒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戒毒人员因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家庭有其他重大变故,可以申请外出探视。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戒治效果好的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其配偶、直系亲属”。上述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无疑会激励强戒人员的戒毒动机。但实际工作中,我们很难落实,因为顾忌“出差错”、害怕被追究责任。所以,建议上级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区别对待监狱、劳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不仅在场所设施标准、安全要求上有差别,而且要在责任追究上有区别、有不同。唯有如此,才可充分发挥强戒所得主动性、创造性。

  (二)由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民主管理转变

  目前,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基本上是民警落实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各种行为规范,因而极容易形成一种单向的管理模式。戒毒人员基本上是被动地接受民警的管理,很难养成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如果在管理的模式上加以改革,变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的民主管理,由民警指导戒毒人员学习并养成自我管理,使其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即用自身的意志力抑制对毒品的渴求,把不良心理转化为良性心理状态,为后续的康复治疗和回归社会训练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样,戒毒的效果就会事半功倍。

  三、积极推行自控能力递进强化戒毒模式

  强制隔离戒毒的主要任务和最终目标就是使戒毒学员彻底戒毒。现实中复吸率居高不下,其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不外乎内因和外因。身魔好治,心魔难除。笔者认为戒毒人员出所后复吸毒品归根到底是其本人“自控能力差”这个内因所致。

  近期,省强戒所结合场所实际,探索推行自控能力递进强化戒毒模式。该模式是从认识毒品危害入手,借助“隔离”这一优势,集所、家庭、社会之力量,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不断强化学员自控能力,从而使其回归社会前,面对诱惑敢于拒绝、能够拒绝,达到彻底戒毒。

  (一)自控能力基础阶段

  自控能力基础阶段主要在收治中心开展。目标:学员实现急性戒断症状基本消失;对毒品的危害有一定认知;清楚掌握所规队纪;时间:一个月

  戒治工作内容:一是治疗:由收治中心建立学员个人档案,按照学员吸毒种类(阿片类、精神兴奋类、精神抑制类、致幻剂类以及其他精神物质类)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二是入所教育:教育科按照强戒次数(初次强戒学员的恐惧心理、多次强戒学员的消极心理)分别开展所规队纪、情感认知、行为养成等基础教育;三是阶段考核:管理科依据司法部及省局有关规定制定自控能力测量标准。采取个人申请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及时转入下一阶段,不合格的继续进行脱毒治疗。

关键词:强制,戒毒,隔离

责任编辑:张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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