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省司法厅网 >> 法治工作 >> 社区矫正
河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全省十二月份社区矫正工作动态的通报
日期: 2019-01-29 17:23:00 来源:
2019-01-29
【字号: 打印本页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司法局:

  现将12月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通报如下:

  一、省厅工作动态

  (一)要情动态

  12月3日,省司法厅举办第一届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

  (二)工作动态

  1.12月3日,副局长王淑光参加省司法厅第一届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

  召开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协调会,全局同志与厅法宣处负责人、相关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对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升级后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副局长王淑光提出“完善平台中机构设置,加快完成数据转移对接,完善电子定位功能”等要求。

  召开局务会,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通报精神以及河北省贯彻落实意见。

  2.12月4日,副局长王淑光参加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紧急会议,报告河北省社区矫正专案工作情况。

  3.12月5日,次江华同志起草《河北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印发《关于调研无国籍刑满释放人员相关情况的通知》。

  4.12月6日,副局长王淑光列席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召开全省社区矫正重要工作紧急调度会,各市社区矫正处(科)长及部分县(市、区)专案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副局长王淑光对全省社区矫正专案情况、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录入、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等工作进行部署。

  5.12月7日,副局长王淑光随同贾文雅厅长参加阳光热线栏目。

  下发《省厅社矫局关于对有关罪犯和案件进行集中排查清理的通知》。

  6.12月10日,报办公室《厅社矫局2019年拟开展督查检查事项清单》。

  报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典型案例。

  副局长王淑光与法宣处负责人、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就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如何进一步完善进行沟通协商。

  7.12月11日,厅社矫局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落实文件要求,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副局长王淑光、次江华同志参加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和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

  8.12月13日,报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省级社区矫正补助经费分配的说明》。

  9.12月14日,报厅宣传教育处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反馈意见。报厅绩效办2018年厅社矫局增比进位成果汇总表。

  10.12月17日,报厅办公室2019年厅社矫局以厅名义召开会议及培训计划表。

  11.12月18日,全局同志收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

  报厅绩效办《省厅社矫局一二三级绩效考核表及职能绩效自查报告》。

  李一辰同志赴张家口康保县参加“河北省第23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12.12月20日,召开支部会,学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会议精神。

  全局同志参加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第五讲。

  13.12月21日,全局同志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电视电话会议。

  刘刚同志起草《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四项措施精准发力提升信访稳定工作质效》,报厅信访办。

  14.12月22日,报厅办公室201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5.12月23日,请示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拟保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考核、督查、检查事项,报厅办公室。

  16.12月25日,李一辰同志参加“改革开放四十年,青春奋进正当时”青年干警论坛。

  17.12月26日上午,与厅法宣处、软件技术公司协调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与计财装备处协调专案经费支出比例。

  18.12月27日,副局长王淑光列席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召开局务会,传达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精神。

  19.12月27日至29日,副局长王淑光赴唐山、秦皇岛等地实地督导检查,深入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所等实地检查监管、教育和档案等情况,并对两市社区矫正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20.12月28日,全局同志参加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印发《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报厅办公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1.12月29日,李一辰同志参加司法部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

  二、各市工作动态

  (一)石家庄市:

  1.12月10日,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各县(市、区)社区矫正科长及信息录入人员参加会议。

  2.12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3.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大检查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4.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中心示范点工作,确定鹿泉、晋州、栾城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点,要求各县(市、区)以示范点为标准,加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并定期通报。

  5.报省厅社矫局全市安置帮教自评报告。

  6.报省厅社矫局2018年各县(市、区)“五老”帮教工作情况。

  7.下发《石家庄市关于落实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8.开展信息录入专门培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进行培训,并对社区矫正信息录入工作提出完成期限和要求。

  (二)张家口市:

  1.12月7日,参加省厅社矫局社区矫正重要工作紧急调度会。

  2.12月8日,召集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到市局参加会议,传达省厅社矫局紧急调度会会议内容。

  3.指导督促各县区完成省厅社矫局部署的社区矫正信息录入工作,并及时帮助解决录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落实通报制度,包括各县区的手机定位率、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核实工作和预释放人员信息回执情况。

  5.按时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月报表、季报表、典型案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结和旬报表。

  6.报省厅社矫局我市社区矫正亮点工作。

  7.召集桥东、桥西、经开区司法局领导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无场地的问题。

  (三)承德市:

  1.12月3日、12月5日、12月12日、12月14日分别赴隆化县、围场县、双滦区、滦平县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12月18日,承德市2018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执法检查圆满完成,检查情况通报于12月24日印发各县(市、区)。

  3.12月19至22日,按照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执法检查评分细则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自评并将得分情况上报市司法局。

  4.12月24日,按照2018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特殊人群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县(市、区)2018年度平安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5.12月26日至27日,承德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承德市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司法局长、主管副局长、社区矫正股长、基层股股长、司法所长共270余人参加培训。

  (四)秦皇岛市:

  1.按照厅社矫局《关于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暨综合考评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印发秦皇岛市《关于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的通知》。

  2.转发厅社矫局《关于对有关罪犯和案件进行集中排查清理的通知》。

  3.转发厅社矫局《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大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提出相关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4.12月5日至7日,对抚宁区、开发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进行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5.12月10日至12月14日,对山海关区、卢龙县进行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6.12月17日至21日,对昌黎县、海港区进行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7.12月21日,组织协调秦皇岛市女企业家协会到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八监狱开展“巾帼筑梦阳光行”真情送温暖帮教活动。

  8.12月29日,厅社矫局副局长王淑光莅临我市进行督导检查,分别对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全市社区矫正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9.12月5日至21日,对各县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并记录存在违规倾向人员。

  10.转发厅社矫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并针对各县区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五)唐山市:

  1.12月5日,转发省厅社矫局《关于调研无国籍刑满释放人员相关情况的通知》。

  2.12月6日,指导各县(市、区)加紧完成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3.12月6日,郝建宁处长赴省厅参加全省社区矫正重要工作紧急调度会。

  4.12月7日,召开全市社区矫正重要工作紧急调度会,传达省厅社矫局工作要求。

  5.12月11日,统计各县(市、区)心理矫治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6.12月11日,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

  7.12月12日,印发《唐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大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8.12月7日、19日、27日报省厅社矫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旬报表和情况汇报。

  9.12月18日,报省厅社矫局《全市“五老情况统计表”》和《唐山市司法局2018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

  10.12月20日,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贺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电视电话会议”。

  11.12月28日上午,召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省厅社矫局副局长王淑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张占忠、局长侯西岭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长、主管社矫工作的副局长、社矫科长等60余人参加了现场推进会。

  下午,召开社区矫正管理干部、社会工作者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司法局主管社矫工作的副局长、社矫科工作人员及社会工作者260余人参加培训。

  12.指导各县(市、区)加快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对进展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廊坊市:

  1.继续推进手机定位监控系统的使用,截至十二月底,全市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共2738人。已安装使用手机APP定位管理软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达1554人。

  2.报厅社矫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旬报表,报送专项斗争阶段性部署、措施等进展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3.报厅社矫局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月报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季度报表、全市“五老”帮教工作统计表。

  4.督促各县(市、区)按省厅要求完成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5.12月18日,在永清县司法局召开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审查外出考察报告,并对下一步全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研讨。

  6.12月17至28日,会同廊坊市检察院,由司法局副局长段福强带队,对全市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

  7.上报廊坊市2018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和2018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自查评分。

  (七)保定市:

  1.12月7日,王金旗处长参加省厅社矫局社区矫正重要工作紧急调度会。

  2.12月17日,全处人员参加2018年度市委组织部对市司法局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民主测评会。

  3.12月18日,全处人员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电视直播。

  4.认真落实省厅社矫局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检查工作。

  5.12月20日,全处人员收看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

  6.报省厅社矫局,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情况统计表。

  (八)沧州市:

  1.12月27日,在黄骅市召开沧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英勇,市局党组成员、驻司法局纪检组组长李福治,社区矫正科科长宋月升,黄骅市、泊头市、新华区、献县、沧县、孟村县局长以及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共计10余人参加座谈会。

  2.转发《河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数据采集操作手册》,并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信息录入工作。

  3.转发省厅社矫局《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4.转发省厅社矫局《关于对有关罪犯和案件进行集中排查清理的通知》。

  5.转发省厅社矫局《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6.于12月9日、12月19日、12月27日报厅社矫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旬报表。

  (九)衡水市:

  1.12月5日,转发厅社矫局通知,安排各县(市、区)统计无国籍刑满释放人员。

  2.12月7日,转发社区矫正平台数据采集的通知,并要求各县(市、区)抓紧时间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3.12月7日、19日、26日,报厅社矫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旬报表和情况说明。

  4.12月11日,转发厅社矫局《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大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按要求认真落实,及时报告开展情况。

  5.督导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6.12月28日,报局办公室2018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及下一步打算。

  (十)邢台市:

  1.12月7日,姚童处长参加厅社矫局社区矫正重要工作紧急调度会。

  2.12月14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考察组至隆尧县司法局考察建设学院实训实习基地事宜。

  3.12月27日,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主管副局长、社矫科长、基层科长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4.转发厅社矫局《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大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5.转发厅社矫局《关于加快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督导各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每天通报录入进度。

  6.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自评工作。

  7.对各县(市、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情况进行抽查,对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回执工作进行抽查。

  (十一)邯郸市:

  1.12月4日、7日,组织各县(市、区)矫正科报表负责人学习2018版报表、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录入。

  2.12月10日,报局办公室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3.12月14日,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电视电话会议。

  4.12月21日,参加邯郸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室巡察会议。

  5.12月27日,召开邯郸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暨重点工作推进会。

  (十二)定州市:

  1.与定州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实施方案》。

  2.报省厅社矫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旬报表。

  3.被撤销缓刑上网追逃两年的罪犯孟某在大连被抓获,我单位派专人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将其押解回定州收监执行。

  4.12月25日,报厅社矫局社区矫正典型案例2篇。

  (十三)辛集市:

  1.12月6日,举办第四季度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培训班,共计培训32人次。

  2.12月6日、7日,排查核实所管理刑满释放人员中无国籍人员,并将相关情况报厅社矫局。

  3.按照厅社矫局通知要求,加快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完善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上各项信息。

  4.受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司法局委托,调查核实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居住地变更(迁入)情况,12月17日完成对李某的交付接收。

  5.12月24日,社矫科联合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按照厅社矫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大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上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工作中不规范事项,对辖区16个司法所,开展执法“回头看”。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16021638号-6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