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895号建议答复
日期: 2018-07-02 17:38:14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8-07-02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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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明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京津律师在我省执业要求转移人事档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发展,近年来,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大力支持全国各地优秀律师事务所在河北设立分所,引进高端发展理念、带动律师人才输入,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律师事业的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省外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分所共20家。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律师行业的发展,我们建立了更加开放的引进人才机制,对部分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其中“分所派驻律师人事档案在执业地存放“的要求已停止执行。对于其他执业律师人事档案存放的规定,我们也已研究予以取消。目前,新的审批指南正在征求各市意见。

  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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