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省司法厅网
穆思山厅长对做好2017年驻村扶贫工作提出要求
日期: 2017-04-01 15:53:00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7-04-01 河北省司法厅
【字号: 打印本页

【历史专题归档】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迎接十九大献礼活动系列报道

  3月14日下午,省厅召开驻张家口沽源扶贫工作组出征动员会,厅党委书记、厅长穆思山就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2017年我厅驻村扶贫工作提出要求。

  穆思山厅长指出,去年我厅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谋划精准脱贫扶贫的思路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资源优势、职能优势和市场需求优势,创新推行“支部+1”扶贫模式,举全系统之力开展脱贫攻坚。特别是全体驻村工作组成员,牢记重托、不辱使命,创新思路、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所在帮扶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础建设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升,驻村扶贫工作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高度评价和认可,成为全省精准扶贫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穆思山厅长强调,开展精准脱贫扶贫工作,是我们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使命,必须坚定信念、苦干实干,以必胜的信心、明确的思路、精准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驻村帮扶工作。深刻认识省委提出的“把最强的帮扶力量,选派到最需要帮扶的村,必须取得最好的成效”这“三个最”的要求,深刻认识省委在扶贫上啃“硬骨头”、打“攻坚战”的坚定决心,深刻认识驻村扶贫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扎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使命,将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具体体现,作为心系大局、担当作为、转变作风的具体体现,圆满完成好驻村帮扶任务,不辜负省委和厅党委的高度信任,不辜负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二是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充分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扑下身子、扎根基层,虚心向当地干部群众学习,善于与贫困群众沟通,把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定目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认真学习和把握省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政策要求,将“六个精准”“六个一批”贯穿到扶贫工作的方方面面,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新路子,注重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新产业,努力为群众增添可持续致富的好项目,让扶贫工作更具针对性、更有操作性、更富长效性。要发挥好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积极推动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把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法律顾问建好建强,经常性开展法律讲座、送法下乡、法律援助等活动,向基层群众讲政策、讲法律,补齐法律服务短板,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三是要在驻村帮扶中树立司法行政干部良好形象。全体驻村工作组成员,肩负着省委和厅党委的重托,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拼搏实干的精神,做到工作标准不能降、先进旗帜不能倒,严格遵守驻村工作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以过硬的作风、奉献的精神、突出的成绩,树立起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级各单位要全力保障和支持驻村扶贫工作,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要求,经常性到帮扶村进行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问题,认真研究谋划具体帮扶措施,继续把“支部+1”、建档立卡等措施运用好,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众志成城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力争把我厅的对口扶贫点变成全省扶贫工作的示范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了群众信赖,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大为,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子君,副巡视员任建庆,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和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16021638号-6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