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明,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河北行唐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文学学士。
曾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处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